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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司法局将开展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作者:刘青
2008-7-18
最近,荆州市司法局根据本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习动员阶段(7月),重点学习近年来各级管理机关制订的有关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以所为单位集中学习不少于8学时;第二阶段为规范创建阶段(8—11月),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对照《荆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百分制考核试行标准》的具体内容,逐项进行自查,提出规范达标项目、时间、负责人,切实抓好整改和规范,并结合实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第三阶段为考核验收阶段(12月),规定各县市区司法局要按照百分制考核标准对所属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报市局,市局除对市直所进行检查验收外,还要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验收。验收分为3个档次: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90分为基本合格,90分以上为合格。凡验收被评为不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将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的规定,找其主任进行谈话,并依法作出处理。同时强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将作为一项长期工作纳入年检注册考察内容,每年12月底以前由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各所进行自查,年检注册前由市局组成专班进行考核。